走私毒品罪
Legal Services for Drug Crimes
走私毒品是指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行为方式主要是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此外对在领海、内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以及直接向走私毒品的犯罪人购买毒品的,应视为走私毒品 。由于毒品的暴利性,让许多公民愿意为之铤而走险。
近日,衡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通过慎密侦查,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充分运用协作机制,与衡阳海关缉私分局联合办案,破获一起特大跨国走私毒品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
2013年3月初,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二大队民警获取线索,一名叫沈某平的耒阳人将通过海关走私贩运毒品到耒阳。接到线索后,该支队迅速将情况向市公安局进行汇报,同时将案件线索通报给衡阳海关。3月11日,经侦支队与衡阳海关共同成立“3.20”涉嫌走私毒品案专案组,李志文副支队长带领大队民警赶赴耒阳、广东开展工作。
3月26日,专案组查获了来自乌干达寄往中国湖南耒阳品名为“样品相册”进行查验时发现,在相册内查获块状的压缩植物叶子10包,毛重9.8千克,经测试呈毒品大麻阳性反应。
为避免打草惊蛇,4月3日,专案组研究决定,在耒阳对EMS邮包实施控制下交付,但是当天嫌疑人没有直接来取包裹,而是打来电话要求快递公司将EMS转寄至广东佛山。专案组决定放行包裹,顺藤摸瓜。4月5日,快递公司完成嫌疑包裹转寄佛山手续。4月6日晚,专案组赶赴佛山市,在包裹到来之前做好抓捕工作。4月9日晚上嫌疑邮包到达佛山,4月10日,专案组在送达地址布控,嫌疑人又没有来领取邮包,此后嫌疑人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4月11日至4月15日,专案组在佛山黄岐EMS点蹲守,还是没有人前来取邮包。针对这种状况,4月15日上午,专案组决定将邮包按正常投递渠道做退运处理,退运至耒阳。同时另外一组在耒阳经过摸排,已经确定了本案犯罪嫌疑人沈某平基本信息。
4月24日,专案组侦查获悉,有一邮包已经通过中外运快递公司从印度邮寄至中国桂林,邮包的联系人告知中外运快递公司邮递员帮其转寄至佛山,邮包上的联系电话正是“3.20”专案对象号码。专案组立即与顺丰佛山公司取得联系,对该嫌疑包裹实行24小时实时追踪、监控。4月26日,专案组办案人员在顺丰公司对该邮包进行了现场开拆检查,在邮包内的6个汽车活塞中发现毒品可卡因(每个汽车活塞内藏匿一包,总共六包),初步称量毛重340克。另据侦查得知,嫌疑人沈某平已于4月21日乘高铁回耒阳。
专案组迅速决定继续对此包裹进行控制下交付。4月26日,佛山抓获前来签收包裹的韦某;随后另一小组在耒阳抓获了指使韦某领取包裹的嫌疑人沈某。突审得到,此包裹在签收后,沈某将通知韦某转寄给肯.思雷(尼日利亚人)。为此,专案组决定利用沈某诱捕肯.思雷。4月28日晚,在广州高铁南站,抓获前来接沈某的嫌疑人肯.思雷。对肯.思雷的突审中,知道其有一同居女友罗秋仪。专案组将罗秋仪引至广州高铁南站将其抓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深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