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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医生陈小兰明知明知地西泮是国家管制药品仍出售供人吸食,被广西武宣县人民判决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女医生陈小兰为谋取利益,从2011年4月份开始把购进的300支地西泮(每支含10毫克安定成分)出售给多名吸毒人员使用,2012年8月19日上午11点,陈小兰让助理出售库存的最后一支地西泮给吸毒人员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随即扣押地西泮注射液及注射器各一支。经检测,查获的地西泮注射液中含有毒品安定成分,案发后公安机关在其诊所内搜查出地西泮进货商销售出库单七份和其销售地西泮笔记账本一本。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小兰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