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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1-01 来源:为你辩护毒品网

  一、什么叫刑讯逼供罪

  (一)刑讯逼供罪的概念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二)刑讯逼供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犯罪动机不影响本罪成立。

  二、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

  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

  3、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

  6、刑讯逼供3人次以上的;

  7、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8、其他刑讯逼供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对于刑讯逼供行为的认定,必须遵照上述立案标准严格执行,罪与非罪,非同小可,不能轻易认为某种行为是犯罪。从根本上说,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刑讯逼供行为,不是犯罪。以上就是对刑讯逼供罪指什么以及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的说明、分析,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有什么具体想法、要求,还可以询问更为专业的法律人士,比如律师等等,他们富有办案经验,能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