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办毒品案件
Handling Drug Cases
周某因涉嫌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于2016年1月29日被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数量极大(查获毒品冰毒7公斤多),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虽系初犯,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周向阳律师接受周某亲属的委托担任其二审辩护人,并多次前往中江县看守所会见。6月初,此案卷宗材料已移送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周向阳律师复印了本案7本卷宗材料,通过对卷宗材料的仔细研究,周向阳律师从中寻找到了辩护的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