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他人吸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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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两家,为债务产生了矛盾,其中一家的大女儿竟然纠集一伙人将表妹挟持到宾馆里,对其实施轮奸、抢劫和强迫其吸毒。昨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宗骇人听闻的案件作出终审判决,以强奸罪、抢劫罪、强迫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判处张xx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2万元;帮凶赵xx等4人亦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现年23岁的无业人员张xx,与17岁的李萍(化名)系表姐妹关系。2001年7月,张xx的父亲向李萍的父亲讨要860元欠款时,两人发生争吵和扭打,随即两家的关系开始恶化。同年8月7日晚,张xx邀约岳阳市某公司临时工赵xx、某宾馆保安员薛xx、某公司职工汤xx及无业人员成x等人,将李萍挟持到岳阳市三毛酒店。张xx以其父亲被打伤需要钱治疗为由,向李萍索要2000元,但李萍不同意。张xx即打了李萍几个耳光,接着与赵xx一伙将其转移至国际大厦一房间内,向其索要1万元。因李萍仍不答应,张xx和赵xx等人便将李萍按倒在床上对其进行殴打,张xx还掀开李萍的上衣,解开其裤子纽扣,以要赵xx一伙当场对其强奸相威胁。李萍被迫说出了存折存放点及密码。张xx拿到李萍的存折、200元现金及一些衣物后返回国际大厦。这时张xx还不罢休,为获得刺激,要赵xx一伙用剪刀将李萍的头发剪掉,找来“K粉”(毒品)强迫李萍吸食。8日凌晨2时许,在张xx的教唆下,赵xx一伙不顾李萍的反抗和哀求,对李萍实施了轮奸。8日上午9时许,张xx持李萍的存折到银行取得现金10510元,分给赵xx3000元。上午11时许,赵xx一伙威胁李萍不准报案后,才让其离开房间。8月10日上午,李萍到公安机关报案。张xx和赵xx一伙很快落入了法网。